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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資法條文及相關解釋

列印圖示

法規名稱: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45條

  • 1.

    1. 發文字號:

      國家發展委員會發法字第1070021284號

    2. 發文日期:

      107.11.02

    3. 要旨:

      按個資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,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,而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,不適用本法規定。爰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是否有個資法適用,應先視行為之屬性(例如執行業務、具有職業性質等)判斷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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